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的税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的税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行社要交什么税?
1、旅行社属于服务行业。交纳的税有有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
2、相关规定 :
(1)扣除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定居国外网红利用中国媒体赚钱他们向国外***报税收吗?
如果是普通签证是居住不了那么久的,这就属于黑户。
当然黑户是不用缴税的,但查出来很可能会被清除出去或面临巨额罚单。
一般定居的人是要接受本国法律约束的,如缴税或者是遵守规则。
其实平常我们时刻都在缴税,如买汽车需要缴纳购置税等。
在日本一些小额商品需要消费者算税,也就是商税分离。在中国是整体算税,我们买东西是不需要另外算税。
除消费税,还需要缴纳收入税,这也是大部分国家的公民都需要缴纳的。
但是这实际上是很难的,也就是说要靠自觉性。
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满足什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界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为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或者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信息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类款项。也有一些税收协定中还明确规定,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收取的款项也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的范围。“营改增”以后,境内企业对非居民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除了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外,属于“营改增”范围的服务费支出,还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税款的增值税税率为6%。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 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 所销售自然***使用权的自然***在境内;(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则不征增值税,无形资产在境内使 用或境内外使用则需扣缴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收人来源地的判定 原则,只要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在境内,无论是否完全在境外使用,均需依法扣缴预提所得税。
另外一种特殊方式主要看,我国和境外收入来源地有没有签署特殊得免税税收协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外旅游的税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外旅游的税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